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沙教育微信公众号] [责编:黄爱民]

  为进一步落实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教通〔2019〕26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教办通〔2021〕33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开展寒假期间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寒假违规补课整治从我市中小学寒假放假至假期结束。市教育局督查组从2022年1月18日开始,组织对培训机构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暗访,并对全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范围对象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居民小区。

  三、工作方式

  市教育局、区县(市)教育局和全市各中小学校均要成立督查组,对区域内和学校周边的违规补课现象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查处违纪教师和违规补课机构。工作方式如下:

  1. 普遍查访: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区域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周边、民办培训机构、居民小区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现象。

  2. 突击检查:在接到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线索后,对区域内的特定地点进行突击检查。

  3. 工作情况抽查:市教育局对区县(市)教育局和市属各学校、区县(市)教育局对区县(市)属学校落实长教通〔2019〕26号和长教通〔2019〕137号文件规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校园周边违规补课整治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四、责任落实

  1.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始终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作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主体责任。因工作不力,发生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被上级查处或上级责令查处的,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对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的绩效考核。

  2.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教师违规补课,严禁家长组班违规补课和邀请任课教师参与补课。市属学校(单位)一年度内发生2起及以上教职工因违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机关立案查处或被上级责令立案查处,且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该学校(单位)年终绩效考核降等直至最低等级;核算该学校(单位)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增量时,视情节轻重,下调绩效工资增量;同时严肃追究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3. 各学校要加大对教师违规补课的监管力度,明确校园周边一公里范围内为学校网格化管理范围,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相关岗位人员,要经常性(定期、不定期)到校园周边小区、培训机构等场所明查暗访,及时认真调查违规补课情况、核实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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