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4月19日讯(通讯员 姚慧)郴州市第十二中学位于苏仙区栖凤渡镇栖河的一个小岛上,学校创办于二十世纪初,原名为“郴县六中”,1995年更名为“郴州市第十二中学”。
自“清廉学校”建设启动以来,学校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教育教学规律等因素,从办学管理、招生体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强化民主监督,开创“勤以养廉·廉育清风”的校园精神风貌,全面打造清廉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促进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清廉校园建设。4月18日,郴州市第十二中学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推行小微权力清单,促进清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建设清廉郴州”“清廉苏仙”“清廉校园”总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通过了《郴州市第十二中学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各部门、各岗位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该校支部书记、校长谢远芳强调,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明确职责,严格按照既定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优化学校“阳光服务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校务公开阳光、透明;必须时刻牢记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不断反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切实提升师德修养,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建设风清气正的郴州市第十二中学聚力。
“琴盛一池水,明如一面镜,映人影,照人心,莲洁清如水,正身影,传人品。”清廉校园建设活动的全方位开展,使郴州市第十二中学师生树立起“崇廉尚洁”理念,让全体教师增强了廉洁从教意识,师生们逐步形成了知廉、倡廉,用清廉文化规范自己的言行,促进了学校良好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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