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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全面开启办理!2026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攻略来了

    2026-07-07 12:50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印奕帆]

    华声在线7月6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沈可心)升学季将至,学费问题不必发愁!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26年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可申请25000元,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首次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5日起,续贷线上办理已于6月15日率先开启。贷款利率为2.8%,最长贷款期限可达22年,一起看看详细情况!

    一、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我能申请多少额度?贷款能拿来做什么?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有多久?有利息吗?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还本付息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利息和本金。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可以申请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还款计划示例详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贷款利率:利率为浮动利率,目前为2.8%。具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70BP,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申请条件

    首次贷款现场办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申请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资助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县资助机构对申贷材料进行审查。如存在共同借款人在外地务工无法返回原籍办理助学贷款的情况,请咨询当地县资助机构。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贷款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5.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7.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年级学生,应在就读高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共同借款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且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

    三、申请方式与流程

    2026年6月15日起,续贷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线上签订续贷合同。

    2026年7月5日起,首次贷款的借款学生可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高考前户籍所属县资助机构办理。具体贷款受理时间以各地公布时间为准。

    (一)准备材料

    1.注册账号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

    2.获取贷款申请表及认定申请表

    提交贷款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准备身份证明材料

    首贷办理,需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续贷办理,需提供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准备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审核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资料同时到县资助机构办理。

    续贷线上办理,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直接线上签订续贷合同;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也可前往现场办理。学生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再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返校后将《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交给学校完成回执录入。

    (三)签订合同

    申贷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县资助机构打印《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赴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回执录入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据实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应缴金额。

    (五)贷款发放与支付

    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学生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

    四、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您可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详细了解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责编:印奕帆

    一审:刘畅畅

    二审:印奕帆

    三审:谭登

    来源:华声在线

    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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