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书法》由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和湖南省书法院组织编写,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湖南书法家协会主席鄢福初担任主编,2018年开始,一年四辑。设有“经典”“聚焦”“学术”“作品”“读书”“人物”“简帛”“记录”等板块,接受读者来稿。现将征稿要求及征订方式说明如下。
征稿要求
一、板块稿件要求
聚焦:紧跟书坛时代潮流,聚焦中国书坛、湖南书坛的重大活动、展览。学术:围绕书法展开的学术理论研究的文章。作品:全国、全省知名书法家的优秀书法、篆刻等作品。读书:围绕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相关的随笔文章。人物:在书法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书家。简帛:围绕简牍、简帛学习研究创作的理论文章和作品。记录:湖南省书坛动态的最新资讯记录。
二、学术出版规范
1.论文请使用中文撰写,执行学术规范,引文须有参考文献;正文有摘要(150字左右)、关键词(3—5个)等;注释一律采用脚注。
2.参考文献(1)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例如:武亮.梅山文化简明读本[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5:15.(2)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例如:刘湘溶,易学尧.论儒家道德理论的建构逻辑及其当代启示[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3(06):28-33.(3)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页码.例如:肖琼芳.湖南梅山民歌初探[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9:25.
3.时间(1)时间应写明具体年月日,不要用“今年”“明年”“去年”“上月”“本月”等的时间表达方法。年份一律用全称,不得省略,如“1995年”不能写成“95年”或“九五年”;“20世纪”不能写成“上世纪”。(2)在行文中,年号纪年和公元纪年都要标注。例如:乾隆六十年(1795),年号纪年后面要加公元纪年,并且公元纪年(1795)中不加“年”和“公元”。
三、图片要求
随文图版须单独提供 5MB 以上清晰图版(作品、人物等版块图版一般在10MB以上),并标明图名、图序号、作品年代、实际尺寸、现藏地。图片版权问题作者自负。
四、相关事宜
1.编辑、出版者保留对稿件的编辑、删改及摘编的权利。如作者不同意删节或收录等特殊需求,请在稿件上说明。
2.投稿邮箱:hnsf11@126.com,newart7711@163.com。投稿作者须使用真实姓名,投到上述两个邮箱中的一个,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文章名称及投稿板块,不需邮寄纸质版稿件。
3.审稿流程较为复杂,来稿一经终审通过,会第一时间联系作者。三个月后不回复,则作者自行处理。
4.不收取版面费与审稿费,如作者自愿购买,与审稿程序无关。文章录用并出版后,将邮寄样书给作者。
5.请投稿作者勿一稿多投。
《湖南书法》辑丛编委会
征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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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湖南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