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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书画家与律所签约,用法律手段保护著作权

2021-03-01 17: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乐子 李鑫] [责编:黄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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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聘书签约仪式嘉宾合影

华声在线3月1日讯(通讯员 乐子 李鑫)“我可以放心创作啦!今后有关我的作品侵权问题就交给你们啦!”2月26日上午,长沙雨花区圭塘街道美林景园社区内的一栋豪华写字楼里,湖南书画家段传新、刘应雄、杨小雨各自向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递交了聘书,聘请该所为他们的常年法律顾问。作为书画家个人聘请法律顾问,此举在湖南尚属首次,它将开启湖南书画家维权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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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法律”主题座谈会

  在聘任签约仪式上,著名书画家、媒体记者与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顾问进行了“艺术与法律”主题交流。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洞庭印社理事、湖南省九歌书画院艺术家段传新先生,湖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中国画学会理事、湖南省直书画家协会国画艺委会副主任刘应雄先生,中国国家书画院高级美术师、湖南省直书画院会员杨小雨女士,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湖南记者站李青站长,资深政法媒体人廖隆章先生,湖南日报社内参重点记者、金鹰报民生调查部刘欢乐主任一行出席了聘任签约仪式并进行了座谈讨论。

  近年来,随着中国书画收藏市场的火爆,中国书画身价水涨船高,面对较大的市场需求,制假贩假、未经授权将书画家作品图案用于商业目的等乱象时有出现。不久前,南京春季拍卖市场两起赝品撤拍事件,为书画家维权敲响了警钟。“因为书画的保值增值和艺术欣赏特性,导致一些不法者铤而走险,仿冒名家书画作品,这些鱼龙混杂的作品损害了书画家声誉。”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谭元满主任认为,一方面大多数文人的面子薄,大都选择保持沉默;另一方面,书画家对著作权相关法律条文不太熟悉,对维权束手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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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书法家段传新(左)与著名画家刘应雄倾心创作

  “我曾发现我的一幅作品被长沙一家知名餐馆印在他们的餐具上,他们也没有跟我商量过,感觉不太好!”著名书法家段传新打算去找这家餐馆刨根问底,担心折腾会耽误他宝贵的创作时间;著名画家刘应雄与段传新有同样的遭遇:由他创作的“新潇湘八景”系列主题山水画也曾刊印在一家旅行社的宣传册上,“我很生气!事先也不跟我说一下,太不尊重人啦!”为了共同的目的,段传新、刘应雄找到了在湖南口碑不错的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寻求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著作权被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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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家与律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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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家与律师事务所代表合影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律顾问朱珍华教授、雷新明律师表示,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使用其书法、绘画作品的行为,属于剽窃他人作品行为,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仿制并出售这种假冒的书画作品,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欺骗了社会公众,侵权行为人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还应当受到应有的行政处罚。“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教育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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