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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启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申报工作 最高可奖500万元

2020-09-04 10:28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郑镱慧子] [责编:黄爱民]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申报启动

  一经认定成功,最高可奖500万元

  湘潭在线9月4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为贯彻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9月3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两个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湘潭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申报认定工作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9月15日-10月31日,携相关资料前往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申报。

  根据《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申报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应符合《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A类顶尖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高端人才、D类高级人才的相应条件。其应于2018年5月4日之后从湘潭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当前在岗且未享受过市级人才政策;来潭就业的,应在湘潭工作半年以上(截至2020年10月3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来潭自主创业的,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关于对全职引进的申报认定,申报对象每个合同年度内须在湘潭市工作9个月以上(国外引进的须工作6个月以上);柔性引进的申报当年累计在潭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

  根据《关于印发〈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认定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急需紧缺人才分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技能人才4个类别进行申报,申报人选一般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或在工作岗位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时限方面,申报人才应于2018年5月4日后从湘潭市行政区域外引进;来潭就业的,应在湘潭工作半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来潭自主创业的,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国内引进的,社保关系须转入湘潭(社保关系在省级的大型国企视同有效);国外引进的,每年须在湘潭市工作6个月以上。

  这次申报认定工作主要分为申报受理、审核认定、公示公布3个部分,申报人才可登录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和申报表格。申报认定成功的高层次人才按ABCD类别不同,将分别给予10万元-500万元不等的奖励;急需紧缺人才给予5万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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