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派位志愿填报与派位结果一览表。
一、派位对象
1.公办学校
①除被初中学校(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录取的特长生(含特色招生)、配套生外,其他以多校划片方式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②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含子弟学校招收的系统子弟)的学生,直接录取到对应初中学校,不参与公办志愿填报与微机派位。(计算机派位系统中视为“志愿批”)。
2.民办学校、子弟学校
①志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公办志愿未派中或虽派中公办志愿但选择民办优先的小学毕业生;
②志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含子弟学校招收的系统子弟)的小学毕业生。
③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全免,民办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微机派位生等均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派位办法
1.公办学校。依据当年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小学对应的初中学校。
2.民办学校、子弟学校。依据当年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
3.捆绑派位。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家长可以自愿申请双(多)胞胎子女以捆绑方式派位。一旦申请捆绑派位,申请到同一所初中学校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未申请以捆绑方式派位的双(多)胞胎子女,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受理,不能以捆绑方式安排入学。
三、派位范围
1.公办学校
区教育局根据各小学学校参加微机派位的毕业生人数,结合对应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制定微机派位指标分配方案。
2.民办学校、子弟学校
市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申报计划,核定其总计划、特长招生计划和派位计划。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派位计划面向城区所有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
四、志愿填报
①公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毕业小学(或跨区组)对应分配的初中学校以及派位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
②民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基础设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填报志愿。
③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未派中志愿学校需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入读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选择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学生只填报公办学校志愿,不填报民办志愿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公办志愿优先)。
④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含子弟学校招收的系统子弟)的学生,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必须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民办志愿优先)。
⑤已被提前录取的特长生(含特色招生)、配套入学学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和民办、子弟学校的自主招生。
五、微机派位后参与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自主招生对象
志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未派中志愿学校的学生(含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学生,子弟学校招收的系统子弟),可参与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自主招生。
六、日程安排
4月1日—15日,外地回长、跨区升学以及配套入学的学生须完成“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4月20日—26日,经审批的部分初中学校(含公办、民办和子弟学校)开展特长生招生、特色学校招生。配套学校办理报名资料现场验证和复核手续。
5月20日前完成配套入学资格审核,确定配套入学名单;审定并下发提前批招生预录名单。
5月中旬,区教育局指导各毕业小学做好数据核对。
5月25日,区教育局指导各小学完成微机派位学生志愿填报,并组织外地回长生、跨区生进行微机派位志愿填报。
6月15日上午,全市统一在天心区举行2019年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
6月16日,公布初中学校微机派位结果。
6月16日,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对外发布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6月16日-30日,未派中志愿学校的学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就读的,携带户口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参与自主招生。
7月10日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根据签订的《自主招生承诺书》,向市教育局上报自主招生预录名单。
7月中旬,市教育局审定预录名单,确认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