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科教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分两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同时,财政部要求地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增强资助的精准性,各省份教育、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重新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